辽宁沈阳男子王某开了一家汽修厂。他在四年时间里,连续7次驾车制造假车祸骗保,还指使他人制造假车祸骗保。2021年7月,王某因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判缓刑。
1986年出生的王某家住辽宁沈阳,在大东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2015年4月21日晚21时许,王某驾车在沈阳市皇姑区故意制造假车祸。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人民币1355元。
2015年7月29日,王某又在沈阳市浑南区交汇口,故意制造车祸。骗取保险金人民币4900元。
此后在几年时间里,王某又屡次制造类似的假车祸,骗取保险金。每次骗保多为几千元。最多万余元。除此之外,王某还指使他人两次在沈阳浑南区、大东区等地制造假车祸骗保。被抓获后,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虚构事实,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