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
《深圳市2024年促进汽车出口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正式印发
《方案》从增加本地汽车制造厂出口车型产量、扩大二手车出口高能级主体数量、加快二手车出口手续办理效率、提升汽车出口运输保障能力、增强汽车出口配套综合服务能力等6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抢抓汽车出口发展机遇,纵深推动汽车“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
为持续提升新车制造企业出口能力
《方案》提出加快比亚迪深汕汽车工业园二期建设进度,支持车企在深制造基地生产出口车型,提高产能利用率,增加出口产品产量;推进汽车产贸协同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发挥深圳供应链企业集聚及国有企业海外渠道丰富优势,组织全市重点供应链企业对接造车新势力企业,对接微型低速纯电动车制造企业,协同做大海外增量。
为有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能级
《方案》提出培育20家以上有实力、高水平、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二手车出口业务资质,形成二手车出口企业集群;推动信用记录良好、资金实力雄厚且具备二手车车源整合、海外市场拓展、售后服务保障等能力的汽车经销商、供应链企业、国有贸易企业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建立二手车出口整备基地,推进国三、国四等燃油车二手车整备出口或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利用业务。同时,针对二手车出口各项手续办理,《方案》还提出开通出口许可证办理快速通道、开通车管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增设二手车出口上牌“周转指标”、开展出口退税业务辅导、加快海关车辆查验处置等一系列举措,最大力度提高二手车出口办理效率。
为有效增强深圳口岸汽车出口运输能力
《方案》提出增加滚装船航线,争取更多外贸汽车航线以深圳为始发地或停靠深圳港口;支持企业购置滚装船,与船企签订长期协议;支持汽车出口企业参与航运贸易数字化试点,采用电子提单等国际贸易新规则提高出口运输效率;加大对集装箱、中欧班列出口汽车支持力度,满足小型车企、汽车贸易商和二手车等多频次、小批量的出口运输需求;指导企业办理海事危化品手续等。
为进一步完善汽车出口配套综合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支持企业用好综合保税区场地及出口监管仓闲余空间,推进在深出口汽车“入区(仓)即退税”,降低汽车集港等待船期成本;支持企业采用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系统”,将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支持汽车出口、海外设厂、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投保,支持出口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对出口汽车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鼓励汽车制造企业和贸易型企业加快汽车散件出口,对企业降低物流成本、赴境外参加展会等给予支持,以及积极组织企业应对国外碳足迹认证、标准准入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