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商务局印发《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
图片来源:广州市政府官网
方案中提到,力争到 2025
年,实现登记在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在用率结构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 2023 年增长
50%,达 7.2 万辆。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通过新建或升级改造建成 10 个绿色分拣中心。到 2027 年,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 2023 年增加 2
倍,达 8 万辆左右,占比全省报废回收总量 10% 以上。合理布局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市回收网点达 3000 个,覆盖率达 100%。
曾在今年4月28日,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申报2024年汽车报废和置换购新车相关补贴操作指引》,鼓励消费者将老旧汽车通过报废和置换方式更新为新车,并公布了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标准,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为准,分三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
在补贴公布后,广州市此次再发布行动方案,除了立下上述目标外,还畅通流通堵点,从金融、报废回收标准、二手车交易等多角度细化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
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全市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全市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发动全市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叠加购车优惠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二)严格执行汽车报废回收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强化机动车检测站规范检测审验,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区域布局,支持资质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服务网点,完善综合回收服务平台,提升工作效率,构建“车主-回收网点-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四级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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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业务,引导并推广使用“广州交警”公众号预约机动车回收系统,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和选择本市资质报废汽车企业回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拆解活动,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回收前核档机制,防止车辆存在违法、抵押等原因无法正常注销。持续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绿色发展企业认定工作。
(四)提升二手车流通交易服务水平。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对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积极推动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善配套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平台,确保新能源二手车电池性能和安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
(五)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出口。落实《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出口退税等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鼓励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或平台。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主要目标市场建设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点,引导售后配套产业链出海。加大出口服务及金融的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政策宣讲、实操业务指导,在海外市场的合规和行业资讯等方面给予切实有效的支持。
(六)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推动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对二手车销售企业达到上规纳统门槛且完成首次统计数据报送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以及厂家认证等业务,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经销模式”,规范经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政策宣讲及相关业务指导,加快二手车行业合规化体系建设。
(七)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创新发展。推动汽车绿色消费,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以及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进一步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合理优化布局,提高充电便利性。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依据《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住宅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水平。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用。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维修、改装、租赁及文化赛事等业务,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
(八)营造汽车促消费热潮。发动行业协会、汽车生产及经销企业、新闻媒体、金融机构、二手车企业、汽车改装企业等共同参与,线上线下联动,围绕汽车文化、赛事、自驾游、车型体验、新车品鉴等汽车行业热点,鼓励跨行业创新融合举办汽车相关主题活动。鼓励各区持续举办汽车消费节,掀起汽车消费热潮。积极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围绕汽车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