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车均按1.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置换后新购的新能源车不仅包含纯电动汽车,还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8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此轮政策在上一阶段仅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基础上新增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7000元提高到1.5万元。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