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推动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信部印发《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为推动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将76-79GHz频段规划用于汽车雷达。
汽车雷达是指作为机动车的一部分,在机动车出厂前完成装载及功能性、安全性测试,为机动车智能驾驶提供辅助手段的无线电定位业务移动电台。《规定》要求,76-79GHz频段主要使用场景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ACC)、防撞(CA)、盲点探测(BSD)、变道辅助(LCA)、泊车辅助、后方车辆示警(RTCA)、行人探测等。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该频段不能用于其他类型陆基雷达,也不能用于在航空器(含无人机、气球、飞艇等)上装载使用的雷达。
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24.25-26.65GHz频段车载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符合原规定且已投入使用的24.25-26.65GHz频段车载雷达设备,以及在工信部2019第52号公告实施前(2019年11月19日)已投入使用的76-77GHz频段车辆测距雷达设备,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