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 12 部门近日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其中在财政税费政策中,提出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其实在 2020 年 4 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就已经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 "《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次在我们看来是进一步的强调该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