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1日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要建设多种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探索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再制造项目。
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
通知称,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确定北京市等60个城市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通知提出,各城市要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并将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提质改造和环境监管,推动行业集聚化发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产物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状况。要建设多种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探索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再制造项目。
通知指出,各城市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并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等限制性政策,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