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获悉,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梅赛德斯 - 奔驰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北京奔驰 ")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自即日起,奔驰计划召回生产日期在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 A 级、C 级、E 级、S 级、GLA SUV、GLB SUV、GLC SUV、GLE SUV、G 级车辆,共计 40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通信模块软件可能已停用,若发生事故,包括手动和自动功能的紧急呼叫服务将无法使用,可能导致救援延迟,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 - 奔驰、北京奔驰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激活通讯模块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19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GLE SUV 车辆,共计 3329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在生产控制单元电路板组件时工艺偏差,造成左后倒车灯控制单元可能不符合规范,导致左后倒车灯可能会常亮,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 - 奔驰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左后倒车灯控制单元,以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