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生产是整车生产的基础,没有强大的零部件工业作为支撑,汽车工业必然是脆弱的。全球零部件企业都与相对应的整车厂进行配套,我国将汽车零部件行业做强、做大,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跟上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节奏,而且关系到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取向,这一过程中发展模式的选择无疑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的缺点
(一)相对投资小、效益差。
由于汽车零部件企业分属不同地方、不同系统,相互独立和相互排斥,导致了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盛行,使投资分散,汽车零部件企业难上规模。同时,由于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规模小、配套单一,也使它们难以具备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已达1.5万家,但是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有130多家,50万元以下的却高达2700多家。这些零部件企业生产成本高、技术水平难以提高,导致了产品价格高昂,有些产品的价格高达国际上同类产品的2~3倍,从而表现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整体效益低下,竞争力低。
(二)跨国企业占据中我国汽车零部件的高端市场。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的许多关键零部件仅仅是外国产品的仿制。目前,国产零部件销售额最大的是轿车前悬架和后桥、万向节、传动轴和轴承等,这些产品的技术含量多为国际上20世纪80年代水平,且均不含电子控制技术,在质量和价格上没有竞争力。随着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中国,它们掌握了部分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基本垄断了为主机厂配套的市场。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上已经占有60%以上的市场份额。更有人估计,外资企业占据轿车零部件市场的份额已达80%以上;在汽车电子和发动机零部件等高技术含量领域,外资企业控制的市场份额高达90%。
(三)零部件企业落后于市场需求步伐。
国际上各大汽车公司现在已经广泛地采用了平台战略、零部件全球采购、系统开发、模块化等供货方式,实现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扩大了产品通用化程度,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大幅度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而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由于在规模、质量和研发等方面存在太大的差距,使多数企业还处于零部件供货的水平上,就是小规模的系统化配套和模块化供货方式也尚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要么是整车厂内设专业零部件厂,形成相对封闭的内部配套体系;要么是众多零部件企业主要为一个整车厂配套。各地、各整车厂都有自己的配套企业群,且多借助于行政力量搞地方保护、市场封锁,使整车厂和配套厂的发展都受到制约。而在国外,整车和零部件厂商的合作完全是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双方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市场是开放的。
(四)零部件企业的出口行为不规范。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逐年增多,特别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汽车零部件的出口,例如铝车轮、万向节、蓄电池、刹车片、活塞、铸件和汽车玻璃等。由于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之间存在压价竞争的现象,不但使本来就很薄的企业利润大大减少,同时也容易引起国外的反倾销投诉,例如,福耀玻璃遇到的国外反倾销投诉,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此外,在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对外出口中,还遇到了一些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及非关税保护的障碍,由于中国对这些方面研究得不透彻,并且在如何与之对抗方面又经验不足,往往使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二、汽车零配件的发展趋势
(一)树立面向全球竞争的思想观念。
世界汽车工业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变革,随着新一轮兼并重组的进行,整车与零部件寡头垄断的局面已显端倪。对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应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战略联盟的观念已经成为共识;以“最佳采购原则”为基础的全球采购正在成为整车企业普遍采用的经营行为;模块化、系统化和积木式生产经营方式最终将使汽车制造业成为“包装贴标签工程”。今后,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将更加清晰,即整车企业搞车型开发设计、积木式整车组装和做品牌;零部件企业负责零部件的模块化、系统化开发设计与制造。因此,我国的零部件工业,必须树立面向全球竞争的思想观念,顺应世界汽车发展的大潮流,打破“门户之见”和 “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经营思想,尽快形成在国内具有垄断地位的零部件企业或企业集团,只有在国内处于垄断地位,在国际上才有可能成为寡头垄断中的一员。
(二)逐步形成整车与零部件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在汽车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整车企业强大的品牌,有赖于技术与管理先进、质量可靠、成本合理的零部件企业支撑;同时整车强大的品牌又可以通过它的销售为零部件企业保证稳定的市场。因此,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只有彼此共同前进,才会共同发展。
(三)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并用。
国家应针对汽车行业的特点和我国的国情,制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强强联合的政策法规,明确零部件从整车母体分离的标准、原则和要求,同时在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过程中,在技术发展、R&D与技术创新、企业规模、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一些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引导零部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与系统化发展。其次,还应对实施兼并、重组的零部件企业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规模越大、效率越高的零部件企业,在兼并联合上享受的优惠政策应该越明显,从而在市场调节中充分运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加快实现汽车零部件行业做强、做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