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2021年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进行了情况通报。通报内容中含有“行车记录仪”产品,本次抽查了4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行车记录仪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9%。
本次抽查重点对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湿热处理、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全部为骚扰功率。 骚扰功率不合格可能会影响周边产品和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未配备有效滤波电路或使用了非屏蔽外壳。
图片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